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富乐德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专用设备智造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浙江常山经济开发区新都片区
建设内容:计划总投资约5.7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5.2亿元,拟新供地 78 亩,形成年产3万套包装机械、3万套部套组装等半导体专用设备研发生产基地。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能满足相关功能区类别要求。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表面处理生产线废水、废气吸收废水、设备及地面清理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经厂内污水预处理单元、污水综合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因此,本项目不外排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主要为各类泵、风机、机加工等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5~85dB之间,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强度。预计项目实施后公司厂界四周声环境质量现状仍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废胶带和遮蔽涂料、废砂丸、废机油、废水处理污泥、湿式除尘金属泥、废水性切削液、含水性切削液金属屑、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废金属尘、纯水站废反渗透膜、职工生活垃等。其中废胶带和遮蔽涂料、废机油、废水处理污泥、废水性切削液、含水性切削液金属屑、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环境风险:企业应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环境风险可防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
本项目本项目工艺过程中产生少量油雾废气,经初效过滤器吸附通过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半导体车间打磨工位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高效湿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喷砂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预留车间打磨工位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硫酸雾废气密闭收集,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含硝酸雾废气产生工序单独设置收集、处理装置,经四级碱喷淋(硫代硫酸钠)处理由15m排气筒排放。刷镍工序废气单独收集,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废气经收集后经8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经收集后,经一级碱喷淋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各废气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COD、SS、氟化物、总氮、总磷、石油类等。含重金属废水采用化学沉淀预处理、脱脂废水采用芬顿氧化、多级絮凝沉淀预处理、酸性废水采用多级物化沉淀预处理,预处理后与其它废水进入厂内污水站处理站采用生化处理。采取措施后,废水能够做到稳定达标纳管。
(3)噪声
选择低噪声型号设备,对产噪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等布置在远离厂界一侧,并做好基础减振工作;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维护。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做到达标。
(4)固废
本项目危废暂存库。其中废胶带和遮蔽涂料、废机油、废水处理污泥、废水性切削液、含水性切削液金属屑、废包装物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
按照《浙江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要求完成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应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采取运输过程、贮存过程、生产过程、末端处理过程等风险防范措施及消防措施,并设置事故应急池。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项目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富乐德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专用设备智造项目位于浙江常山经济开发区新都片区,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同时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做到环境保护“三同时”和达标排放,并在运营期内持之以恒地加强管理基础上,在环境保护方面,该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
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3、征求意见的期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8日。
4、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审批部门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5185128
(2)建设单位
浙江富乐德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徐工/18767052124;
(3)环评单位
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祝工/0571-85101873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越秀维多利中心 邮箱:469396213@qq.com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富乐德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8月14日